释义 |
法律分析: 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认定: 数额较大,以5000元为起点。在恶意透支的情况下,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数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 根据《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