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中止执行的后果和影响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或案外人均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但只有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时,法院才会中止执行。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应当中止执行,等待其具有还款能力时恢复强制执行程序。若中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则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 法院中止执行的结果是,法院会暂停执行所有的执行行动。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法院应发出中止执行的裁定:申请人要求延期执行,且其理由充分;案外人提出确实有理由的反对意见;一方当事人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一方当事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且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等。 一、执行异议之诉期间停止执行吗 执行异议之诉期间停止执行。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即被执行人与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但法律规定中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中只规定了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情形。故案外人执行异议可以中止执行。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 2、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 3、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二、被执行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应当中止执行,等待债务人具有还款能力时,恢复强制执行程序。并且被执行人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并且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禁止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拓展延伸 如何去处理合同纠纷被告无力偿还的情况 无力偿还的可以签分期偿还协议。因为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结语 法院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申请人要求延期执行且理由充分、案外人提出反对意见、一方当事人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一方当事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且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等。在执行异议之诉期间,案外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并中止执行。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应当中止执行,等待债务人具有还款能力时,恢复强制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反对意见、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且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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