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开始后,作为遗产可以被继承。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是可以作为其他合法财产被继承的。因此,债权是可以继承的。而对于债务,原则上并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在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了债务转让的情形。但债务转让是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实际上,对于债务,在继承发生后,继承遗产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后,剩余的财产再在继承人之间进行继承。如果继承遗产时有未清偿的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