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 (1)抚养子女的父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养费; (2)有支付义务的父母因某些困难无法或无法支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少支付金额。 若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则需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一方拒绝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双方通过诉讼离婚离婚,抚养费已经由法院判决,对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的时间是判决生效后两年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