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抚养费能怎么强制执行 |
释义 | 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搜查财产、强制交付财物、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执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和费用、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等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结语 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措施,人民法院能有效执行裁决。在必要时,还可以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并强制其交付指定财物或单据。此外,法院有权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并要求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对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法院可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加倍的迟延履行金。最后,法院还可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以上是人民法院执行裁决的主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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