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是否有权签订买卖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承租人是否有权签订买卖合同? 不可以。承租人不能以出租人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二、租住公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发生了纠纷,出租人是否有权起诉 如果租住公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发生了纠纷,出租人租住公房然后转租给承租人的情况; 如果出租人事先征得了单位(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同意,那么出租人就有权起诉承租人,要求他支付房租、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 如果出租人没有征得单位的同意私自转租,那么出租人就只能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然后要求承租人搬出,并支付房屋的使用费了。 对于出租人已经购买的公房,因为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人,所以,他当然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履行合同,支付租金和违约金,并且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委托拍卖情况下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法律后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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