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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户在无房产情况下如何安置?
释义
    拆迁时有户口没房子怎么安置?根据当地政府规定,有户口没房子在拆迁时不能享受金额补偿,但可以获得安置费补偿。安置方式由政府决定。拆迁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及停产损失等。被拆迁人享有选择补偿方式、协商权利等。被拆迁人需履行搬迁义务、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举证责任。只有拆迁时有房子,政府才会补偿房屋,没有房子的不能强行索要安置房。
    法律分析
    一、拆迁时有户口没房子怎么安置?
    有户口没房子怎么安置是由当地政府决定的,每个省份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有户口没房子在拆迁的时候是不能享受金额补偿的,但是可以享受安置费的补偿。至于说怎么安置,这是由当地的政府决定的。为了共同的利益在国有土地上拆迁的房屋,应该对被拆迁的人进行补偿,如果是由其他单位进行安置的,政府应该把安置费交给该单位。如果不需要安置的人,应该把安置费交给个人或者取得被安置人同意以后,把这部分安置费给被安置人用于交保证费用。
    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二、被拆迁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除受限制的补偿方式外,被拆迁人有选择补偿方式,依法获取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权利;
    ②享有与拆迁人平等协商、对话、签订拆迁补倦安,协议的权利;
    ③享有对拆迁补偿安里政策的知情权和对拆迁补偿安置过程的监督权;
    ④对房屋丈量、评估有异议时,有重新申请丈量、复核的权利;
    ⑤在协商补偿安置过程中,与拆迁人发生纠纷而达不成协议的,有申请裁决的权利;
    ⑥对裁决不服时,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⑦认为强制拆迁,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时.有申请执行部门暂缓强制拆迁的权利;
    ⑧对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三、被拆迁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①在协议书或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②及时提供被拆迁房厦的权属、批建手续、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
    ③有配合公证机关、评伪机构、拆迁单位办理证据保全、丈量、评估的义务;
    ④对自己主张的事项负有举证的责任。
    只有拆迁时候有房子,政府部门相应的才会补偿房子,只有户口,没有房子的不能强行跟政府索要安置房。因为就算政府不拆迁,也没有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住房权益。有户口没房子的这种情况也很普遍,比如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都已经分离出来了,但家里面就一套房子,也不能因为拆迁一人跟国家要一套房子。
    结语
    在拆迁过程中,有户口但没有房子的人并不能强制要求政府提供安置房。拆迁补偿主要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的补偿。被拆迁人享有选择补偿方式、协商和监督权利,并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然而,拆迁补偿与安置政策的具体规定因地区而异。因此,有户口没房子的情况并不能自动获得安置房,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处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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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0: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