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变更常用理由 |
释义 | 一、法定代表人变更常用理由 1、现法定代表人股权持有比例被别人超过,导致公司法人变更。 2、公司要注销,又怕麻烦,于是将法人变更为其他人。 3、法定代表人换人,所以公司需要做公司法人变更。 4、法人辞职,或者岗位调动。 5、法人死亡,或者因为过失被免职。 6、法人没有履行自己的职务,或者无法履行自己的职务。 二、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 三、变更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四、公司法人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6、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9、原(新)法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10、指定委托书; 11、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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