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人是能在放弃继承权后反悔。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中反悔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不承认放弃继承后悔。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反悔的,可以先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其他继承人同意撤销放弃继承声明的,可以按原份额继承。人民法院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根据具体原因决定是否同意撤销和放弃继承声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