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 |
释义 | 房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是指房产税的两种计税方法。其中,从价计征是以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进行房产税的计征;从租计征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进行房产税的计征,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从价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从租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或4%。 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从租计征一般情况下适用税率是12%;“个人出租住房”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则适用4%的税率。 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征税范围: 1.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是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减除一定比例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的10%~30%的减除比例。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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