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是否应该影响离婚的结果?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家庭暴力是否应该影响离婚的结果? 家庭暴力可以判离婚。家庭暴力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之一。起诉离婚的,被施暴一方能够证明对方确实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1、暴力一方可以提供医疗记录和伤害检查证明; 2、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劝阻工作记录; 3、邻居朋友的证言等证据证明。 人民法院调解无效,一方坚持离婚的,准予离婚。 二、家庭暴力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 1、如果是对孩子本身家庭暴力,那么孩子将会对整个人世间看的冷淡,对人情世故也没有亲近感孩子会从心底厌恶社会、厌恶家庭、厌恶家人,会有逃避、离家出走、不直视人的目光,甚至惶惶度日、六亲不认,还会走上歧途。 建议是吵架最好是不要当孩子的面吵架,让孩子心灵有扭曲感,对家庭的信任度、对家长的依赖度都会下降 2、如果是大人之间的家庭暴力,孩子身心绝对会有阴影,毫无安全感,逐渐向怪癖或内向或者也向凶残方向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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