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离婚现在的新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新增30天冷静期,一方反悔可撤回离婚申请;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准予;夫妻一方挥霍财产,法院可少分或不分给其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可以在30天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了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的情况,在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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