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卡丁车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吗 |
释义 | 卡丁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消费税征税范围一般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具体如下: 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其中并不包括卡丁车,因此卡丁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的范围。 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确定原则如下: 1、引导消费,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消费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然而,贵重珠宝、金银珠宝需缴纳消费税。引导人们理性消费,不要购买奢侈品。 2、保护资源,对于一些稀缺资源,需要征收消费税。通过征收消费税,可以实现人们热爱资源的目标。 综上所述,卡丁车不在消费税保含的范围内,因此不用缴纳消费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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