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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起诉我欠款,原因是欠款数量不一致,对方也没有任何有利证据,所以法院会怎么办
释义
    对方欠钱不还,属于债务债权纠纷,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解决。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方向我起诉欠款,原因是欠款数量不一致,对方也没有任何有利的证据,那么法院会怎么做呢?
    欠款起诉的需要的材料包括: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证据,以及向法院起诉时提交的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法院受理的,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判决,之后等到债务人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六十三条第一、二款的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六十三条第一、二款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欠款不还,没有借款,对方不承认欠款
    欠钱有欠条对方不承认的,债权人可以对方欠钱不承认,但是出借人有欠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欠款人跑了,现在找不到人了,我要起诉他,请问我是在欠款人当地法院起诉还是任何法院都可以起诉
    欠钱不还联系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借钱给别人不写欠条,有催款对方也承认欠款事实,对方有钱也不还,可以起诉吗?
    如果有欠条且对方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审判。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即款项转移证明。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执行机构执行欠款人,法院光冻结欠款人没有做任何动作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3、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4、采取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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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1: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