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户口另立户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释义 |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5、农业人口迁入的,须出具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6、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及注销户口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二、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分户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户成员中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事实上已分家的,可自愿申请分户; (2)公民离婚后可自愿申请分户。 (3)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4)如果是城市户口,一户人家不管有几个孩子,只要没有独立房产,都不可以单独立户。 一、以下五种情况可以申请分户: 1、夫妻离婚三年以上,且未共同生活或离婚后另一方又结婚的,可以进行分户; 2、农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其中一人成年可单独申请分户,其中父母应随一方子女,不得单独分户; 3、一户村民有两块或两块以上宅基地,但面积总和未超过宅基地标准的,可以认定为一宅; 4、四代同堂或三代同堂的第三代符合结婚条件的,同住一宅且现有住房占地面积少于最高限额的,可以申请第二宅。 综上所述,分户是子女已经成年,拥有自己的住所、自己的家庭、完全拖离父母的关系而生活需要另立户头的情况。分户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填写申请表、申报、审批。 二、分户所需的材料和流程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三、已婚无房想单独立户怎么办 不可以。想要单独立户,必须要有房产证,才能新开户口立户。分户:居民家庭成员中因结婚等原因,有住房并分开居住的,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村(居)委会证明,经户籍派出所核准后,办理分户;立户:公民立户应提供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和居住条件的证明,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居)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未满18周岁的(除父母均为军人,出国出境,或双亡的)不得单独立户,租用私房居住的,不得单独立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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