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离婚应该怎么样办理手续? |
释义 | 一、分为协议离婚和两种: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解除婚姻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1.准备相关证件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或、、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书是无效的。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证,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