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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同时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吗
释义
    一人可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时,应当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被强制执行股东能力大可以判没钱吗
    强制执行公司后,公司无可执行财产的,一般不可以执行股东。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存在出资瑕疵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什么叫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其股权由唯一—家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权,我们将A公司称为B公司的母公司,相对的,B公司即是A公司的子公司。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超过50%的股份,我们可以将B公司称为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100%的股份,B公司就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母公司不能是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营业执照中应当注明是法人独资。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则股东应当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由于全资子公司只有母公司一个股东,其资产、财务很可能并未与母公司之间相互独立,母公司很可能会通过将子公司资产转移至母公司的方式来逃避债务。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区别
    1、股东人数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顾名思义也就是只有一个股东,即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
    2、机构设置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其他有限责公司需要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3、股东承担责任不同。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因此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只有公司法人要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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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12: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