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够不成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可以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等措施。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根据情节轻重,公安机关会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包括处罚、不予处罚、移送刑事责任等。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对于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如行政罚款、行政拘留等。 法律分析 一、够不成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是什么? 1、警告。 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 2、罚款。 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 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资格罚的范畴,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 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驱逐出境。 刑事案件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应当按照《刑法》来处理,但是有一些案件后果不是特别的严重,按照刑事法律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对此进行处罚的,一般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比如说可以采取行政罚款,行政拘留等相关的处罚措施。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可以采取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如罚款、行政拘留等。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轻重,公安机关会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以及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等。因此,对于那些尚不够构成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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