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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
释义
    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订立合同时,投保人没有与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关系;二是保险合同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但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在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没有保险利益;或者保险合同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但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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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8:4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