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社保报销医疗费用比例 |
释义 | 职工社保报销医疗费用比例规定如下: 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 4、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范围如下: (1)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2)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3)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4)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5)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6)符合本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在外埠就医时发生的费用; (7)当年度费用须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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