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异地住院需要如何操作?
释义
    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为:1、异地安置:参保者长期在外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2、转诊转院:在本地治疗后因病情需要,需转外地就医的病人由本地定点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出;3、急诊:参保者外出,在外地疾病突发后,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手续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异地医保住院怎么报销?
    一、在异地就医回本地报销需要的手续是:
    1、参保人员准备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包括治疗经过)、医保卡、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转院手续或证明、有效住院发票等材料。
    2、携带有效报销材料去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3、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完成报销手续后,将报销款直接打入相关银行账户内。
    4、在外地医疗机构住院的,具体报销比例各地有所差异,并且每年都可能调整。
    二、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三、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异地医保住院如何报销?
    一、在异地就医回本地报销需要的手续是:
    1、参保人员准备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包括治疗经过)、医保卡、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转院手续或证明、有效住院发票等材料。
    2、携带有效报销材料去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3、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完成报销手续后,将报销款直接打入相关银行账户内。
    4、在外地医疗机构住院的,具体报销比例各地有所差异,并且每年都可能调整。
    二、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三、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异地住院报销多久到账
    30天左右。外地就诊报销程序: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我要住院做手术,应该怎么办理?
    在医院做手术出现医疗事故,找医院负责,维权时需要注意下列事项:1、发生医疗纠纷时立即要求院方封存病历保存证据。2、找专业人员分析整个治疗过程,重点确认治疗过程中有无医疗过错。3、分析医疗过错是否造成患者损害,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之间知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4、根据过错及损害情况计算要求赔偿的数额。5、数额较小的医疗纠纷直接找医院协商解决,案情复杂赔偿数额大的案件可以到当地医调委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到医疗纠纷发生地所属当地法院直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患者住院,登记了异地医疗。但出院后不结账。怎么办?
    1、取得异地医疗资格后所发生的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异地门诊大病满一个医疗年度或门诊医疗费用超五千元后)持有关资格审批证明(资格审批表副联或《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出院记录、住院病历及医嘱复印件、明细清单、处方、有效收费单据(发票)等材料并填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审核表》后,前往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请报销结算。2、申请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时,必须按上述规定提供完整的原始报销材料,不完整的应予补充,不能提供完整的原始材料的,其相关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3、未经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批准而擅自异地医疗、或未按已核准的具体内容在异地自行医疗的,其相关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4、异地医疗费用按照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病种、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等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进行报销。5、异地医疗期间出现转诊的,必须提供合理转诊证明,否则不予报销。6、异地转诊(含在异地转诊)医疗费个人负担比例比在本市就诊高5%。7、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安置人员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不能在异地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8、本须知中的“异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内除港澳台之外的地区;参保人员在国外、境外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该内容由 杨民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4: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