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是否要单独做检验批资料? |
释义 | 律师分析: 监理规范没有对监理抽查频率进行规定,但是对监理手段做出了要求,分别是旁站、平行检验、巡视 另外需要见证取样,一般为材料、构配件验收和试块的制作,见证取样有相关的规定 此外队伍市政管网工程需要旁站的有:安管、土方回填、闭水试验等。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资料中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资料均需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归档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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