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如果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意见与律师个人意见不一致,应当以律师个人意见为准。这是因为,律师是独立的法律专业人士,其个人意见是基于法律知识和专业判断做出的,具有独立性和客观性。而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可能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客户需求、商业利益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应当根据法律和法律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道德规范》第三条规定,“律师应当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自主,不受任何组织、团体、个人的干涉,坚持本职工作的客观、公正、诚信原则。” 3.《律师执业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范,独立行使职业职权,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期间,应当听取律师个人意见,以确保律师在法律服务中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