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达到11个省份。北京6-8月,海南4-10月,重庆市5-10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