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后一方父母赠与的房产,视为个人财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无需明确说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可认定为按出资份额共有,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婚后一方父母赠与的房产视为赠与自己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视为夫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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