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转赠子女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则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共同财产如何区分 夫妻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应按照下列标准来区分: 1、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再结婚时离婚财产怎么认定 再结婚时离婚财产的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三、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没有特别约定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所得到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双方各自通过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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