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先补偿后搬迁 2、张贴公告有时限要求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4、院落空地也要补偿 5、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 6、尊重被征收人于补偿方式上的选择权 7、禁止暴力逼拆 8、禁止违法强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