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被抽样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此外,发现并认定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立即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采取停止该商品线上及线下的销售、警示等措施,并及时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的有关行政部门。对于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严厉查处外,还将处罚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