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应注意什么 |
释义 |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对方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要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未采取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对未来有效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解除可追溯性和过去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恢复原状的4、损害赔偿金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恢复原状时,如果原物存在,应返还原物。如果原物不存在,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 一、劳动合同违约的赔偿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 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 2、合理预见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 ②预见的时间是合同订立时; ③预见的内容是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④判断违约方能否预见的标准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即通常以同类型的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3、减轻损害原则 也叫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 减轻损害原则的构成要件是: ①损害的发生由违约方所致,受害人对此没有过错; ②受害人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③受害人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害扩大。 4、损益相抵原则 又叫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 二、如果是期待利益损失了怎么办 1、人民法院在计算和认定可的利益损失时,应当综合适用以下规则,从非违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中扣除违约方不可预见的损失、非违约方不当扩大的损失、非违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非违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必要的交易成本: (1)可预见规则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减损规则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3)损益相抵规则,不是一种法定规则。 (4)过失相抵规则。 2、不宜适用期待利益损失赔偿规则的情形 合同成立生效后,存在欺诈经营、当事人约定损害赔偿赔偿计算方法以及因违约导致人身伤亡、精神损害等情形。 人民法院在计算和认定可的利益损失时,应当综合适用以下规则,从非违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中扣除违约方不可预见的损失、非违约方不当扩大的损失、非违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非违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必要的交易成本。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