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中的婚前财产纠纷,需要根据当事人所属的国籍、所在地法律等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夫妻之间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问题,是通过双方达成的协议来解决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了争议,通常需要调查取证来确定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一些国家的法律中,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平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所得,都应该平等分割。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需要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婚前财产的处理:对已登记结婚的夫妻,夫妻一方主张其所持有的财产系婚前财产的,应当在通婚姻登记机关确定婚前财产范围的协议或者裁决书上记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婚前财产协议不因婚姻关系建立或者解除而失效。但是,婚前财产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3.《美国法典》第二卷第一卷第一篇 第910条 Marriage not a source of community property:婚姻不会产生共同财产。 4.《德国民法典》第1363条 婚前财产的确认:婚姻财产制度规定之前,夫妻之间已有的财产关系,一般以合同确认之;无特殊约定,原有财产为协议所未涉及者视为婚前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