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既遂的4种类型 |
释义 | 犯罪既遂包括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预备犯指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未遂犯是指已着手实行犯罪但未成功,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法律分析 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 《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拓展延伸 犯罪既遂的分类及其法律后果 犯罪既遂的分类及其法律后果是指根据犯罪行为的特征和结果,将犯罪既遂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并探讨其在法律上的后果。常见的犯罪既遂类型包括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共同犯罪和连续犯罪。故意犯罪是指明知故犯的行为,其法律后果通常较为严重。过失犯罪是指由于疏忽或不小心导致的犯罪行为,其法律后果相对较轻。共同犯罪是指多人共同策划、实施犯罪行为,其法律后果视各人的具体行为而定。连续犯罪是指连续进行的多个犯罪行为,其法律后果可能会累积。根据不同类型的犯罪既遂,法律对其处罚和刑事责任的认定也有所不同。因此,犯罪既遂的分类及其法律后果对于法律实践和司法判决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犯罪既遂的分类及其法律后果是对犯罪行为特征和结果的划分,包括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共同犯罪和连续犯罪等类型。不同类型的犯罪既遂在法律上有不同的后果和处罚。这一分类对于法律实践和司法判决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七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