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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释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四)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依过错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
    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程序:1.确定劳动合同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对于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会制作无效劳动合同确认书,终止仲裁、审理程序。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双方已经确立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无效。劳动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继续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条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终止仲裁、审理程序;对于劳动合同有效部分的条款,则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审理。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则其余部分仍然有效,但是对于无效部分必须加以修改。2.分清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责任(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恶意串通、订立劳动合同、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要依法追缴责任人已经取得的利益,返还第三人或国家。(3)单方过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一方有过错而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变更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1)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因用人单位过错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辞职,并获得经济补偿;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辞退。(2)变更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过错造成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者不愿意辞职的;由于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使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用人单位不愿意辞退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纠正原劳动合同中的无效条款。(3)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风险提示】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应当通过仲裁程序或诉讼程序,以裁决或判决的形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确认。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无效劳动合同有:(一)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仅有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一旦出现纠纷,求职者权益就将受到损害。我国《劳动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订立……”,因此,口头约定合同在我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二)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约定条款明显倾向用人单位一方。(三)胁迫的劳动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招工时,强迫劳动者交纳巨额集资款、风险金,并胁迫劳动者与其订立所谓的自愿交纳协议书,企图以书面协议掩盖其行为的违法性。《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四)附带保证的劳动合同部分企业为约束劳动者的行为。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硬性规定另签一份“保证书”,其内容是强迫劳动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规则和条件,并把该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来约束劳动者。(五)真假劳动合同某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为应付劳动仲裁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劳动者签订真假两份合同。以符合有关规定的“假合同”应付劳动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上却用按自己意愿与劳动者订立的不规范甚至违法劳动合同来约束劳动者。(六)抵押性质的劳动合同部分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跳槽”,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将其身份证、档案、现金作抵押物,甚至扣留劳动者应得的福利或工资,一旦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便将抵押物扣留。这种做法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七)无保障的劳动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不具备病、伤、残、死亡补助和抚恤等内容,或虽有此条款但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一旦发生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企业或者以较低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其额度远低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和国家有关的法定标准,使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风险提示】无效劳动合同不仅会导致劳动合同时效,损害到劳动者的权益,而且还会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和法律赔偿,因此平时我们要更加注意哪些合同是无效的,避免无效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纠纷问题。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办?
    无效劳动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部分无效的,有效部分还可以继续执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效力,用人单位应参考同工同酬原则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且过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必须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关进行确认,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无权确认。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专门机关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只有这两个机关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第二,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风险提示】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合同无效企业应承担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无效企业应承担的后果如下:1、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由此可见,不管是由于企业的原因还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当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企业都得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同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动者。2、赔偿劳动者损失《劳动者合同》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由于企业方面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的规定,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4、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几种情形: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比如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合同可能因欺诈而无效;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如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变化及劳动者的工作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劳动者必须服从单位的安排”,此约定因排除劳动者权利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与16岁以下未成年人签订合同,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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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2: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