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公司要不要分割股份? |
释义 | 离婚后,夫妻可以分割公司股份,根据不同情形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经营企业的情况评估并补偿;如果是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则可以协商转让给配偶或同等价格购买。 法律分析 离婚后,夫妻一方可以分割公司股份,根据不同情况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企业,资产评估,取得企业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企业,双方竞价,取得企业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转让给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该股东的配偶可成为股东; (二)夫妻双方转让协商一致,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应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视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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