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离婚证后又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
释义 | 拿了离婚证之后,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取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行为。这主要因为,双方拿了离婚证就意味着,男女双方也就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中,有一个重要事项就是,双方已经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以及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了一致的协议。这里所说的协议,就是指离婚协议书。因此,双方在领取离婚证的时候,不仅意味着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而且意味着双方已经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了合意。离婚之后,就应当按照协议书的内容,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因此,拿了离婚证之后,就只能通过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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