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不直接抚养方可以通过跟直接抚养方协议或者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申请对子女的抚养费进行调低。如果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因患有严重疾病,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原判决支付给子女抚养费的,那么只要直接抚养方同意,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对子女的抚养费减少支付,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也应当予以支持。 一、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孩子抚养费标准:不直接抚养方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给子女抚养费。不直接抚养方有多个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负担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不直接抚养方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父母可以不可以以为子女改姓而拒付抚养费 父母不可以以为子女改姓为由而拒付抚养费。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支付孩子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方的法定义务,不得随意拒绝。但是直接抚养方也不得擅自更改子女的姓氏。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三、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怎样支付呢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予以支付:双方可以协议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未直接抚养方一般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其能做到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十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仍不能独立生活,而不直接抚养方又愿意继续抚养的,可以继续支付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