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到期限一般为()个月 |
释义 | 毕业生的报到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但是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如生病、外出遇灾未归等,不能按期报到,应采取书信、电话等方式向接收单位请假说明情况。如逾期不报到,又未向接收单位请假者,用人单位有权拒收。毕业离校时尚未就业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可在两年择业期内继续选择就业单位,报到期限随之适当延长。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 报到证有两个期限,报到期限和有效期限 (1)报到期限:在报到证上有注明,一般1到2个月,截止日期统一在8月31日以前,开始报到日期根据学校发证时间确定;不过,因为目前就业形势紧张,这个时间是很有延展性的,晚几天报到也没有问题。 (2)有效期限:从毕业当年7月到第三年年底,这个是报到证的有效期。过了这个期限还不去报到的话,有可能丢掉干部身份,档案被转往当地职业介绍所。另外,有效期内可以改派,个别地方规定改派只能在有效期第一年,各地有些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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