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挂靠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1、挂证不挂章: 一般而言,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只愿挂证,不愿挂章,证章由持证人保管。 2、费用全报销: 异地挂靠者,所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由用证单位全额报销。 3、多证合一: 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者,需挂靠于同一单位(国家规定),若除了欲挂靠到外单位的证书外还有其它证书挂在别处,需将以往注册的证书办理注销或退工后方可挂靠。 4、不参与投标: 持证人需要挂靠本人证书时,一般证书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或保级,不用于招投标或挂项目,不参与审图等工作,如确实需要,则费用另算。 5、社保另算: 除证书挂靠费用外,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政策,企业有可能需要为持证人缴纳社保等费用,此费用不计在证书挂靠费之内,切记。 6、注册期签约: 多数一级证书(如一级建造师)及设计类证书(如建筑师、结构师)挂证者挂靠协议签订时间一般为一个注册周期(如2年或3年),费用分为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 7、见证付款: 持证人与用证单位达成意向约见后,一般而言,用证单位见到证书原件后须支付订金给持证人,建委验收后支付挂证费用(一般为一年的挂证费用)的剩余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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