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病提前退休人员可以参加适合自己病情的工作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因病退职:经鉴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年龄或缴费年限不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只要到职员满足退休的条件,且在职期间缴纳了养老保险金等,用人单位是没有理由不受理其得到退休金的请求的。对于因病非因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和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按照国家现行的政策规定,其养老金待遇要减发。具体办法是:上述人员的养老金,按每提前1年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人员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提前退休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