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抚恤金是配偶领取吗 |
释义 | 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后取得的财产权益,抚恤不属于遗产。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对象只能是死者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其他人没有权利参与领取抚恤金。虽然上述规定原则上仅限于军人,但此规定同时适用于其他死亡抚恤金的发放对象。且此观点,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十四条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第十五条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工伤死亡配偶抚恤金是如何计算的 工伤死亡配偶抚恤金的计算方式是: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人死了抚恤金由谁领取 抚恤金的继承与其他财产是一样的,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应该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当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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