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律师代表我提出的质证申请被驳回,我还有其他途径提出质证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律师代表申请质证被驳回时,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还有其他途径提出质证。如果拥有新的证据或证人可以证明原质证申请的真实性,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质证申请。同时,还可以向上级法院或申诉机关提出上诉或申诉,让其审查原审判决是否合法、是否充分审查证据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新的证据,可以在庭审前提交。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一)当事人过失拖延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二)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未能提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的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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