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保险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但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约定一方所有,或该保险利益产生于结婚登记之前的,则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什么是法律适用适用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如下: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所得到的奖金、工资;经营、生产的收益以及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收入,在没有约定婚后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上述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所有权。 二、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个人保单 离婚时分割人身保单权益的具体方法如下: 1、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分割保险单日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当投保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人寿保险公司应该退还投保人的部分责任准备金。 2、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为投保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人身保险,并以自己或亲属为受益人,该人身保险利益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为投保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人身保险,以子女为受益人,该人身保险利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三、婚后购车个人还款车属于什么财产 婚后购车个人贷款个人还款的情况下,该车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收益、受赠财产等,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当事人用其个人人身赔偿费、婚前财产等个人财产所购买,则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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