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三种法定情形是哪些? 只有以下两种情形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二、怎么确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超过追诉时效可以撤案吗? 可以,刑事案件撤案的法定情形包括: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追诉期限内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情形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五、追诉期限内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六、追诉期限内嫌疑人自首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必须接受审查和追诉。 在刑事案件中只有以上两种情形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此外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原则上最长是二十年,但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的,二十年以后仍然有追诉必要的,只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仍然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的刑事案件超过追诉时效就不能再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