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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为失信被执行人能离婚吗
释义
    一、夫妻为失信被执行人能离婚吗
    离婚是每个人的权利,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影响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程序所需的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登记离婚,应符合《民法典》、《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六)《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离婚被告要求分割财产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申请分割财产。
    法律规定
    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离婚诉讼被告在应诉的时候是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具体的分割财产的规定等等,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来给自己好好应对。离婚诉讼中被告要求分割财产,具体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做有哪些要求,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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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22: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