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合同还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有效吗? |
释义 | 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满足法定条件就是有效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和抵押登记无关,一般合同成立时就生效。抵押登记只对抵押权的成立有影响。抵押合同生效之后,抵押权人可以根据抵押合同要求抵押人办理登记手续。 一、办理房屋抵押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屋抵押手续需要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等材料。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抵押登记的房子,如果抵押合同没有禁止该房产的买卖,抵押人应当在转让抵押财产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的房产可以进行买卖。 房屋的买受人应当承担以该房屋担保债务履行的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存房款或者提前清偿债务。 三、抵押房产有效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房产有效的情形有房地产抵押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房地产抵押登记一般包括抵押权设定的登记和抵押权实现后的登记两个环节。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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