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补办劳动能力鉴定书 |
释义 | 劳动鉴定书丢失,携带医院证明还有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到以前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书的部门去调取认定书原件,然后复印一份,并让该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复印件上盖章。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分为十个等级,其中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需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寸照片。如果工伤职工本人亲自申请工伤鉴定的,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工伤职工近亲属为工伤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需要提供近亲属证明,如果单位为工伤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供单位批准文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和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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