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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医疗保险包括哪些?
释义
    工伤职工享受全额医疗费用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工伤津贴;工伤认定包括工作意外、职业病、公务活动受伤等情形;工伤医疗待遇需按规定申请,比对标准以保护权益;申请过程较复杂,应合理运用以减少损失。
    法律分析
    一,职工工伤医疗期待遇有哪些
    (一)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二)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三)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企业收取保险费用。
    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二,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工伤的医疗期间的待遇需要自己按照既定的要求来申请,只要通过就可以处理,但是需要自己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一定的比对,进而确保自己的权益,但是有关的过程较为复杂,所以自己需要合理的运用,进而维护自己的利益,减少自己不必要的损失。
    结语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享受多项待遇:医疗费用全额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治疗费用报销,工伤津贴等。参加工伤保险的学生也可获得一次性待遇。工伤认定情形包括工作受伤、职业病、意外伤害、公务活动伤害等。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需要按要求申请,并与相关标准比对,以维护自身权益。这一过程较为复杂,需要合理运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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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8: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