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丽水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丽水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无费用。 三、丽水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地点、时间 具体地址: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六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2-12号窗口。 办理时间: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