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拒绝理赔血管瘤的治疗费用,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请求支付保险金的,不得拒绝支付: (一)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履行期届满; (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索赔,并按照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三)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但保险人无法根据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调查核实的。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告知被保险人需如实告知情况的义务,被保险人未按要求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保险人在核定保险标的价值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谨慎的原则,不得降低被保险人权益。 5.《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医疗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医疗费用。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在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此外,保险公司在核定保险标的价值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谨慎的原则,不得降低被保险人权益。对于血管瘤治疗费用的支付,应当根据《医疗保险条例》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