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高速公路上冲关的怎么去处罚 |
释义 | 高速公路上冲关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拒绝缴纳过路费,强制将车驶离收费站的行为称为偷逃过路费冲关行为。 2、在交警部门执法时,执法人员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拒绝接受检查,私自强行驾驶车辆驶离的行为也称为冲关行为。 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1、偷逃过路费冲关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拒绝交警部门执法检查的冲关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如果当事人所采取的暴力造成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一、红色违停罚单扣分吗 红色违停,罚单不扣分1、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专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2、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属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二、 二、违停的交通法规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 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