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